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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阳市妇幼保健院3号楼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

发表时间:2022-06-30 09:01  来源:未知  浏览量:
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妇幼保健院3号楼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(3号楼楼顶南向西侧)
二、发光字内容:医院LOGO+信阳市妇幼保健院
三、项目限价:9万元 (大写:玖万元整)
、项目基本情况:
(一)项目技术标准:附后。
(二)资金来源:自筹。
(三)供货期:10日历天。
(四)质量标准:合格。
(五)质保期:2年或2年以上。
、供应商资格条件: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5.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(副本)、税务登记证(副本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;同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和安装能力(格式自拟,自行承诺);
(三)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;
(四)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。
报名时间及地点
1.时间:2022年7月1日08时00分至2022年7月7日17时30分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2.地点:信阳市妇幼保健院4号楼四楼行政办公室。
3.报名时携带:授权委托书原件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、营业执照原件,所有证件均提供复印件壹份存档。
开标时间地点:
另行通知。
、发布期限
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。
、联系方式
联 系 人:胡老师  苏老师
联系电话:0376-6805569
地    址:信阳市新六大街1号
             发布时间:2022年6月30日

附件
技术标准
 
报价包括:
1、所有材料费、制作安装费、吊装费、缴纳的税费,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等,以及货物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;
2、本亮化工程要求配置时钟控制系统装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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